LINE遊戲服務條款(僅適用於臺灣用戶)
本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是就LY Corporation(以下稱「本公司」)以LYC名義所提供遊戲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的使用條件,由使用本服務之台灣用戶(依本公司所定方式註冊之會員,以下簡稱「用戶」)與本公司間訂定的條款。
1. 定義
本條款使用下列各項用語:
1.1. 「帳號」係指本公司於用戶開始使用本服務時所發行之用以辨識用戶的文字列或其他標識。其中,本公司基於用戶申請所設定的標識符稱為「用戶ID」。
1.2. 「遊戲內貨幣」係指可兌換本服務中有償提供的服務或內容的電子虛擬貨幣。
1.3. 「個別使用條款」係指與本服務有關而有別於本條款,以「條款」、「準則」、「政策」等名稱由本公司所分發或公布的書面,其中包含本公司所擬定之遊戲管理規則。「遊戲管理規則」係指本公司於遊戲內容資訊或常見問答中所公告或上傳對於限制或禁止使用遊戲之相關準則。
1.4. 「內容」係指文字、語音、音樂、圖片、影片、軟體、程式、代碼及其他資訊等內容。
1.5. 「本內容」係指可透過本服務連結的內容。
1.6. 「投稿內容」係指用戶投稿、傳送、上傳至本服務的內容。
1.7. 「有償服務」係指於本服務中有償提供給用戶(包括兌換以有償方式提供的遊戲內貨幣)的服務或內容。
2. 對於本條款的同意表示
2.1. 用戶應遵照本條款規定使用本服務。用戶須有效且不可撤銷地同意本條款,方能使用本服務。以下內容視為本條款之一部分,與本條款具有相同之效力:一、由本公司所為有關本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內容。二、計費制遊戲之收費計算方式及個別使用條款。
2.2. 如用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應須經過用戶之法定代理人同意,方能使用本服務。如用戶為無行為能力人,應由用戶之法定代理人代為同意,方能使用本服務。此外,如用戶為業者使用本服務時,亦請於該業者同意本條款後,再使用本服務。另外,若用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除應符合前段之規定外,並應於用戶之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有效且不可撤銷地同意本條款之所有內容後,方得使用本服務,本條款之內容變更時亦同。
2.3若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無行為能力人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為付費購買遊戲內貨幣時,該法定代理人得依本公司官方網站或本服務常見問答所公告之流程,備妥證明文件並提出申請退費。本公司經確認後,退還用戶未使用之遊戲內貨幣費用。
2.4. 本服務一經用戶實際使用,將視為用戶已有效且不可撤銷地同意本條款。
2.5. 本服務有個別使用條款時,除本條款外,用戶亦應遵照個別使用條款規定使用本服務。
2.6. 本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用戶之解釋。
3. 本條款之變更
本公司可能在下列任一情況下變更本條款。於3.2的情況下,本公司將於變更內容生效前之合理期間公布變更內容。本條款之變更於其生效日起生效:
3.1 本條款之變更符合用戶整體利益;或
3.2 對本條款之變更不違反任何契約之宗旨,且以變更之必要性、變更內容之適當性以及與變更相關之其他情況,變更具有合理性。
除計費方式之變更依第6.5條之規定外,本公司依前述規定修改本條款或個別使用條款時,應於本公司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之,並依用戶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用戶。本公司未依前項進行公告及通知者,本條款或個別使用條款之變更無效。用戶於前段通知到達後十五日內,如:一、用戶未為反對之表示者,本公司依本條款或個別使用條款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服務。二、用戶為反對之表示者,依用戶終止本條款之方式處理。
4. 帳號密碼之使用
4.1. 用戶於使用本服務時,如有註冊用戶本身相關資料、通訊資料,應提供真實、正確且完整的資料,並經常進行修改以更新資料。
4.2. 用戶於使用本服務時,如有註冊密碼,應自行負責嚴密保管,以免遭到不當使用。當使用用戶的註冊認證資訊進行操作(包括但不限於用戶使用其帳號及密碼之組合進行認證,或依據行動通訊營運商為各手機號碼分配的唯一代碼與註冊資訊進行比對認證的情況)時,本服務將視該操作為用戶本人所為。
4.3. 用戶未設定用戶ID而使用本服務,或使用無用戶ID設定功能之服務時,若進行通信設備的機種變更等行為,遊戲內貨幣、投稿內容等資料將無法轉移到變更後的通信設備。
4.4. 符合前項規定時,用戶購買之遊戲內貨幣或其他有償內容相關之資料以及其他所有與本服務相關之資料,可能因以下原因,在不事先通知用戶的情況下消滅:
4.4.1. 用戶解除安裝本服務等。
4.4.2. 用戶進行通信設備之機種變更等。
4.4.3. 與本公司或用戶無關,且不具任何理由之原因。
4.5.本公司得依第18.4條終止用戶使用本服務之規定,刪除自最後一次連線起超過1年以上之該用戶帳號。
4.6. 自帳號刪除時起,用戶於本服務的所有使用權不論任何理由均為消滅。
4.7. 帳號密碼之使用
4.7.1本服務的帳號,專屬於用戶個人。用戶於本服務的所有使用權,均不得轉讓、出借予第三人或使第三人繼承。
4.7.2.用戶得依本公司提供之修改機制變更密碼。本公司人員(含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不得主動詢問用戶之密碼。本公司應於本條款終止後三十日內,保留用戶之帳號與電磁紀錄。
4.7.3.本條款非因可歸責用戶之事由而終止者,用戶於前項期間內辦理續用後,有權繼續使用原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
4.7.4於第4.7.3條期間屆滿,用戶仍未辦理續用者,本公司得刪除該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所有資料,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4.8. 帳號密碼遭非法使用之通知與處理
4.8.1. 任一方如發現用戶之帳號或密碼被非法使用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由本公司進行查證。經本公司確認有前述情事後,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更換帳號或密碼予用戶,立即限制第三人就本服務之使用權利,並將相關處理方式揭載於本服務相關遊戲管理規則。
4.8.2. 本公司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官網公告、簡訊、電子郵件、推播或其他雙方約定之方式通知前項之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本公司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用戶,如不能回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第三人之限制。但如本公司有提供免費安全裝置(如防盜卡、電話鎖等)而用戶不使用或有其他可歸責於用戶之事由,本公司不負回復或補償責任。
4.8.3. 前二項所述之第三人不同意本公司前項之處理時,用戶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4.8.4. 本公司依第4.8.1.條規定限制用戶或第三人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本公司不得向用戶或第三人收取費用。
4.8.5.用戶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本公司或第三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5. 隱私權
5.1. 本服務相關之個人資料由LY Corporation管理。
5.2. 本公司尊重用戶的隱私權。
5.4. 本公司將會以安全的方式管理自用戶處蒐集的資料,並對安全管理採取嚴格的措施。
6. 服務的提供
6.1. 用戶就本服務的使用,應自費及負責備置必要的個人電腦、手機、通信設備、作業系統、通信方式及電力等。
6.2. 本公司得按年齡、用戶有無完成身份確認作業、用戶有無註冊資料及其他本公司判斷為必要的條件,將本服務的全部或部分提供給符合上揭條件的用戶。
6.3. 本公司可能在下列任一情況下變更本服務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6.3.1 變更本服務之內容,例如增加本服務之功能或改良本服務,符合用戶之整體利益;或
6.3.2 除6.3.1情況外,基於變更本服務內容的必要性、變更後內容之適當性,以及與變更相關之其他情況,變更具有合理性。
6.4. 關於有償服務部分,將無法因用戶取消而退款、退還遊戲內貨幣,或其他償還。但法令規定有必要者,則不在此限。
6.5. 計費方式:
6.5.1.本服務之收費計算方式為:遊戲本體免費下載,遊戲內或需另行付費。
6.5.2.本服務內(如:遊戲商城、線上商店等)有提供需用戶額外付費購買之商品、遊戲內貨幣或其他服務(如:虛擬貨幣或寶物、進階道具等),本公司應在本公司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載明付款方式及商品資訊。
6.5.3. 收費計算方式調整時,本公司應於預定調整生效日三十日前於本公司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若用戶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通訊資料者,並依用戶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用戶。
6.5.4. 收費計算方式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收費計算方式計收;若新收費計算方式高於舊收費計算方式時,用戶在新收費計算方式生效日前已於本公司官網中登錄之付費購買遊戲內貨幣或其他遊戲費用應依舊收費計算方式計收。
6.6.本公司應於本公司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一、依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規定標示遊戲分級級別及禁止或適合使用之年齡層。
二、進行本服務之最低軟硬體需求。
三、有提供安全裝置者,其免費或付費資訊。
四、有提供直接或間接、部分或全部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其活動內容、獎項、中獎機率百分比及中獎等資訊,並應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提示。
前項第四款所稱機率,指用戶付費後取得機會中獎商品或完成活動設定條件之機率。
6.7. 遊戲歷程之保存與查詢
6.7.1.本公司應保存用戶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為30日,以供用戶查詢。
6.7.2.用戶得以書面或網路方式申請調閱用戶之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查詢費用為新台幣200元,由用戶負擔。
6.7.3.本公司接獲用戶之查詢申請,應提供第6.7.1條所列之用戶個人遊戲歷程,並盡最大努力於七日內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6.8.本服務之電磁紀錄
6.8.1. 本服務之所有電磁紀錄均屬本公司所有,本公司並應維持用戶相關電磁紀錄之完整。
6.8.2. 用戶對於前項電磁紀錄有使用支配之權利。但不包括本服務範圍外之移轉、收益行為。
7. 無緊急通報功能
本服務並未搭載能向警察機關、海岸巡防機關、消防機關或其他機關等發出緊急通報的功能。
8. 廣告刊登
本公司得在本服務刊登本公司或第三人的廣告。
9. 業務合作夥伴服務
本服務內可能包含其他與本公司有業務合作的業者所提供的服務或內容。該等服務或內容所應負責任,概由提供服務或內容的業者負擔。此外,提供服務或內容的業者所規定的使用條款及其他條件,可能適用於該等服務或內容。
10. 內容
10.1. 本公司就本公司所提供的本內容授予用戶使用權,此使用權不得轉讓及再授權,且具有非獨占性,並僅限於使用本服務。
10.2. 如用戶使用的本內容另有規定使用費、使用期間等使用條件時,即應遵照該等使用條件。即使本服務介面上有顯示「購買」、「販賣」等文字,本公司對客戶提供的本內容相關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亦不因此移轉給用戶,對用戶僅有授予上述第10.1項的使用權。
10.3. 用戶不得超出本服務所訂定的使用樣態而使用(包括重製、傳送、轉載、更動等行為)本內容。
10.4. 請用戶自行儲存投稿內容的備份。本公司並無義務儲存投稿內容的備份。
10.5. 本服務可能具備多數用戶可進行投稿、修改、刪除等編輯的功能。於此情形下,用戶同意其他用戶可編輯該用戶自行投稿的內容。
10.6. 用戶對投稿內容所應有的權利照常維持不變,本公司並未取得相關權利。但投稿內容屬於對其他不在好友名單內的用戶亦會公開的內容,用戶以無償、無限期、不限地點的方式,授權本公司將該投稿內容用於服務或促銷活動的權利(包括於認有必要且適當的範圍內,本公司得加以省略等變更的權利。另包括本公司將相關使用權再授權給與本公司有業務合作的第三人的權利)。
10.7. 本公司需確認有無違反法令或本條款規定等情形時,得對投稿內容的內涵進行確認。但此不代表本公司有義務進行該等確認。
10.8. 本公司認為用戶投稿內容違反相關法令或本條款規定或有違反之虞時,或有其他業務上需求時,得在不事先通知用戶的情形下,以刪除投稿內容等方式限制本服務中投稿內容的使用。
11. 遊戲內貨幣
11.1. 遊戲內貨幣是透過在本服務購買、相關活動及其他本公司指定的方式提供給用戶。遊戲內貨幣的購買單位、付款方式、使用期間、其他提供條件等,由本公司訂定並顯示在本服務中。
11.2. 除本公司所指定服務或內容外,遊戲內貨幣無法兌換現金、財物或其他經濟利益。兌換服務或內容所需要的遊戲內貨幣數額及其他遊戲內貨幣使用條件等,由本公司訂定並顯示在本服務中。
11.3. 遊戲內貨幣一經用戶購買,不論任何理由,概無法退還。但法令規定有必要或本條款另有規定者,則不在此限。於此情形下,遊戲內貨幣返還方式將依照法令規定由本公司訂定,並顯示在本公司官方網站等。若有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無行為能力人未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付費購買遊戲內貨幣之情形者,其法定代理人得依本條款第2.3條規定向本公司請求退費。
11.4. 遊戲內貨幣僅能在購買遊戲內貨幣的帳號使用,且無法轉讓或移轉給其他帳號。另作業系統不同的終端設備所提供的遊戲內貨幣,即使其名稱相同但種類仍不同,故無法進行移轉或合計。
12. 遊戲管理規則
為規範遊戲進行之方式,本公司應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則,用戶應遵守本公司公告之遊戲管理規則。
此外,遊戲管理規則之變更應依本條款第3條之程序為之。
遊戲管理規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規定無效:
一、牴觸本條款之規定。
二、剝奪或限制用戶之契約上權利。但本公司依第14.2條之規定處理者,不在此限。
13. 禁止事項
用戶於使用本服務時不得從事下列所述行為:
13.1. 違反法令、法院判決、裁定或命令或具有法令拘束力的行政措施的行為。
13.2. 恐有危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行為。
13.3. 侵害本公司或第三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名譽權、隱私權、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權利的行為。
13.4. 投稿或傳送內容有過度暴力的表現、性暗示過度露骨的表現、涉及人種、國籍、信仰、性別、社會地位、家世等有關歧視的表現、引誘或助長自殺、自傷行為或濫用藥物的表現、其他有反社會情節使人感到不愉快的表現的行為。
13.5. 偽裝成本公司或第三人的行為或故意散布不實資訊的行為。
13.6. 傳送同一或類似訊息給不特定多數用戶的行為(經本公司同意者除外)、其他本公司判斷為垃圾訊息的行為。
13.7. 藉由本公司規定以外的方式,以本內容的使用權兌換現金、財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的行為。
13.8. 以行銷、宣傳、廣告、招攬或其他營利為目的的行為(經本公司同意者除外)、以性行為或猥褻行為為目的的行為、以與未曾謀面的異性認識或交往為目的的行為、以騷擾或毀謗中傷其他用戶為目的的行為、其他基於與本服務訂定的使用目的不同之目的使用本服務的行為。
13.9. 對反社會勢力提供利益或其他協助的行為。
13.10.勸誘參與宗教活動或宗教團體的行為。
13.11.不當蒐集、公開或提供他人的個人資料、註冊資料、使用記錄資料等的行為。
13.12. 干擾本服務的伺服器或網路系統的行為、利用BOT、作弊工具、其他技術性手段不當操作服務的行為、故意利用本服務漏洞的行為、以刷機或越獄等方式改變終端 設備後連結本服務的行為、超出必要限度重複同一問題等對本公司提出不當洽詢或要求的行為、其他妨礙本公司經營本服務或其他用戶使用本服務,並製造干擾的行 為。
13.13.支援或助長符合前述第13.1.條至第13.12條任一行為的行為。
13.14.其他本公司判斷為不適當的行為。
14. 用戶責任及權利
14.1. 用戶應自行承擔使用本服務的責任。
14.2. 違反本條款及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理
14.2.1.除本條款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用戶於使用本服務中違反本條款或其他遊戲管理規則時,本公司應於本公司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中公告,並依用戶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用戶。
14.2.2.用戶第一次違反時,本公司應通知用戶於一定期間內改善。經本公司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本公司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用戶之遊戲使用權利。如用戶因同一事由再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或禁止事項時,本公司得立即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用戶進行遊戲之權利。
14.2.3.本公司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用戶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7日。
14.3. 申訴權利
14.3.1.用戶不滿意本公司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本公司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以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申訴,本公司應於接獲申訴後,於15日內回覆處理之結果。
14.3.2.本公司應於本公司官網或遊戲管理規則中明訂服務專線、電子郵件等相關聯絡資訊與二十四小時申訴管道。
14.3.3用戶反映第三人利用外掛程式或其他影響遊戲公平性之申訴,依第14.3.1條規定辦理。
14.3.4. 若本公司因用戶的故意不當行為或疏忽而遭受任何損失,用戶必須於本公司提出賠償要求時立即賠償本公司所遭受的損失。
15. 本公司的免責
15.1. 除本公司依本條款第17條所應負之責任外,不論明示或默示,本公司均未保證本服務(包括本內容)不具有事實瑕疵或法律瑕疵(包括安全性、可靠性、正確性、完整性、有效性、特定目的的適用性、安全等相關缺陷、錯誤或程式錯誤、權利侵害等)。本公司對用戶並無清除該等瑕疵後再提供本服務的義務。
15.2. 除本條款另有約定外,因本服務而對用戶所造成的所有損害,本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但本公司與用戶間的本服務相關契約(包括本條款)為消費者契約法規定的消費者契約時,則不適用此免責規定。
16. 連線品質
16.1. 本公司為維護本服務相關系統及軟硬體設備而預先規劃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於七日前於本公司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16.2. 因可歸責本公司之事由,致用戶不能連線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應立即更正或修復。對於用戶於無法使用期間遭扣除遊戲內貨幣、遊戲費用或遊戲內商品,本公司應予返還,無法返還時則應提供其他合理之補償。
17. 本公司及用戶責任
17.1.本公司應依本條款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17.2.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本公司應於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
17.3.本公司違反前二項規定或因遊戲程式漏洞致生用戶損害時,應依用戶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本公司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17.4.本公司電腦系統發生第17.2條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本公司不得向用戶收取費用。
17.5.用戶因共用帳號、委託他人付費購買遊戲內貨幣衍生與第三人間之糾紛,本公司得不予協助處理。
18. 本條款之解除與終止
18.1.用戶得於開始遊戲後七日內,以書面告知本公司解除本條款,停止本服務之使用,用戶無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但本公司已提供用戶事先檢視後始下載者,不在此限。
18.2.前項情形,用戶得就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遊戲內貨幣向本公司請求退費。
18.3.用戶得隨時通知本公司終止本條款。如本條款經終止,本公司得同時終止本服務。
18.4.因用戶逾一年期間內未登入使用本服務而終止本條款者,本公司應於預定終止前十五日,通知用戶登入,但用戶如屆期仍未登入使用者,則本公司得終止用戶使用本服務。
18.5.用戶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本公司依用戶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用戶後,得立即終止本條款並終止用戶繼續使用本遊戲:
一、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本公司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二、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遊戲常態設定或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三、以冒名、詐騙或其他虛偽不正等方式付費購買遊戲內貨幣或遊戲內商品。
四、因同一事由違反本條款或遊戲管理規則達三次以上,經依第14.2條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
五、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18.6.本公司對第18.5條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本公司應對用戶之損害負賠償責任。但本公司已盡合理查證義務者,不在此限。
18.7.本條款終止時,本公司應於收到用戶之退款要求並於用戶完成本公司所要求之個人資料驗證程序後三十日內,以匯款、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等本公司自行擇一之方式退還用戶未使用之付費購買之遊戲內貨幣。惟,如用戶未提交本公司指定之適當的個人資料驗證文件,則用戶之退款要求將無效。
18.8.因本公司停止本遊戲服務之營運而終止本條款者,應於終止前三十日公告於遊戲網站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並依用戶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用戶。若本公司未依前項期間公告並通知,除應退還用戶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遊戲內貨幣且不得扣除必要成本外,並應提供其他合理之補償。
19. 聯絡方式
19.1. 本公司向用戶聯絡本服務相關事項,得於本公司經營網站內的適當處公布或其他本公司判斷為適當的方式進行。包括但不限於用戶同意本公司依用戶登錄之通訊資料為通知送達。前段登錄通訊資料若有變更,用戶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應依變更後之通訊資料為送達。本公司依用戶登錄之通訊資料所為之通知發出後,以書面通知到達用戶,或電子郵件進入用戶之電子郵件伺服器中,推定為已送達。因用戶之故意或過失致本公司無法為送達者,本公司對用戶因無法送達所致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除本條款另有約定外,本公司於站內的適當處公布本服務相關事項或以其他適當方式進行時,於用戶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已通知用戶。
19.2. 用戶向本公司聯絡本服務相關事項,請以本公司經營網站內的適當處所設置的問題反應表傳送或依本公司指定方式進行。
20.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20.1.本條款之準據法為台灣法律(包括但不限於台灣民法及消費者保護法)。用戶與本公司間所發生起因於本服務或與本服務有關連的紛爭,以東京地方法院或東京簡易法院為第一審合意管轄法院。
20.2.前項約定不排除台灣消費者保護法第47條及台灣民事訴訟法28條第2項及第436條之9條之適用。
以上
公司名稱:LINEヤフー株式会社
地址:東京都千代田区紀尾井町1-3 東京ガーデンテラス紀尾井町 紀尾井タワー
代表人:出澤 剛
法人登記號碼(日本) :4010401039979
網站:https://linecorp.com/zh-hant/
電話:+886 2 6631-5193
電子郵件信箱:https://contact-cc.line.me/
聯絡網站:https://contact-cc.line.me/zh-hant/
2012年11月19日 制定
2013年4月1日 修訂
2016年3月3日 修訂
2019年1月7日 修訂
2021年4月1日 修訂
2022年12月26日 修訂
2023年10月1日 修訂
2024年10月21日 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