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 Corporation、LINE Plus Corporation及其關係企業(包含台灣連線股份有限公司)(下稱「Plus」)(下合稱「本公司」),茲此授權您依此LINE MINI App合約及其後續之修訂(下稱「本合約」)以及LINE開發者合約(網址:https://terms2.line.me/LINE_Developers_Agreement)及後續之修訂(下稱「LINE開發者合約」),在LINE MINI App平台(下稱「本平台」)裝載、發布、散布、提供使用及操作您的應用程式(下稱「您的App」)。
1. 您須完成創建頻道 (Create a Channel)始能使用本平台。提供予本公司之任何資訊應為正確且最更新者。
2. 依本合約條款及LINE開發者合約條款約定,本公司授予您一項全球性、得撤銷、不得轉讓、不得再授權、不得移轉及非專屬之權限,您僅得基於應用、開發、發行、提供使用及操作您的App目的使用本平台。
3. 除上開授予之權限外,本公司授予您一項有限、全球性、得撤銷、不得轉讓、不得再授權、不得移轉、有限及非專屬權限,在與第1.2條授權有關而僅為行銷您的App之目的下,使用本公司之交易名稱、商標、服務標章、標誌、網域名稱或其他品牌識別特徵(下稱「標章」),惟您應:(a)遵守LINE APP圖標指導方針(LINE APP ICON GUIDELINE)及其後續之修訂(網址:https://line.me/en/logo),並且(b)您將不會移除、模糊化或更改任何可能附加或包含於本公司標章之專有權利聲明(包含著作權及商標聲明)。
4. 您不得基於本合約未明示允許之目的使用本平台。除所適用之第三方授權要求外,您不得(a)複製(但基於備用目的者不在此限)、修改、改編、重新散布、反編譯、反向工程、反彙編或創作本平台或其任何部分上之衍生作品;或(b)將本平台之任何部分裝載至手機或個人電腦以外之任何其他硬體設備上,將本平台之任何部分與其他軟體組合,或散布包含本平台之一部分的任何軟體或設備。
5. 在本合約期間內,您授予本公司(包含其關係企業)一有限、非專屬、全球性、得再授權、免權利金之權限,僅在本平台內展示您的標章及(或)為履行本公司在本合約下義務之目的內,使用您的標章。
1. 您同意本公司或所適用之第三方享有對本平台之所有合法權利、所有權及利益,包含本平台或本公司標章所含之任何智慧財產權(定義如下)。「智慧財產權」係指任何及所有專利法、著作權法、營業秘密法及商標法規範之權利,以及任何及所有其他專有權利。本公司保留所有未在本合約中明示授予您之權利。
2. 本公司同意您或所適用之第三方享有對您的App之所有合法權利、所有權及利益,包含其中之任何智慧財產權及您的標章。您保留所有未在本合約中明示授予本公司之權利。
1. 您應履行下列各款規定之作業(下稱「工作」):
(1) 開發您的App以在本平台上應用、開發、發行、提供使用及操作之;
(2) 調整、維護、操作、管理及修理本平台上之您的App;
(3) 授權本公司從事行銷和廣告活動,以在本平台、本公司網站及本公司指定之其他媒體上推廣您的App;
(4) 授權本公司和您的App用戶(下稱「用戶」)任何及所有必要權利(包含但不限於第1條之授權),以在本平台上使用您的App;
(5) 您就您的App負完全責任,並且同意在您的App內提供及維護有效且正確的聯絡資訊,使用戶得取得該資訊以作為客戶服務及合法用途;
(6) 關於您的App之任何問題或違約將由本公司通知您,並且關於您的App之任何疑問應立即處理;及
(7) 其他本公司與您另行商議而達成合意之工作。
2. 您應自行承擔履行工作之成本、負擔及責任,除經本公司之書面同意,不得要求其支付費用。
如您經本公司要求提供必要之軟體材料、設備、資料(下統稱「材料」)以向您提供本平台,您應於合理範圍內免費提供所要求之材料。
1. 您得將工作轉包由第三方進行。
2. 於工作轉包予第三方後,您應使該第三方承擔和您在本合約下所負之相同程度義務,並應對該第三方之行為負擔全部責任。
3. 就有關您的作業時程,您應建立自身時程表,並待與本公司協商後確定之。如經發現您的工作已遲於約定之時程表,您應立即通知本公司該遲延情事。
4. 本公司可以將本平台之提供部分委託給本公司的集團公司或其他第三方。
5. 本公司可能會向業務合作夥伴和其他第三方提供您的App之客戶資訊(不包括個人資訊),以便為業務合作夥伴和其他第三方的網站、應用程式等提供本平台之功能。 因此,指向您的App等的連結可能會發佈在業務合作夥伴或其他第三方的網站上。
1. 本公司於本平台所得取得關於您的App之資訊,應歸屬於本公司所有。
2. 透過您的App取得的一切用戶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用戶姓名、LINE帳號,圖示之用圖像、動態訊息及影像等,合稱「用戶資訊」)均屬本公司所有;惟前述約定不適用於您透過使用您的App直接向用戶取得及蒐集之用戶資訊。
3. 您僅得於管理您的App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與使用用戶資訊,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允許(包括透過email授予之允許),您不應向任何第三人揭露、提供或洩露用戶資訊,亦不應將用戶資訊用於管理您的App以外之其他用途。
4. 若本合約遭撤銷或終止、或本平台服務遭終止,您應立即停用所有用戶資訊。
1. 您應以自身責任履行您的工作,並應瞭解本平台可能會因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例如Apple Inc.或Google LLC之決定而無法使用。
2. 如本平台或您的App遇有下列任一事件,本公司得要求您終止或審閱本合約主旨,且您於收到上述要求後,除有合理事由外不得拒絕該要求:
(1) 基於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如Apple Inc.或Google LLC)之決定,使本平台之提供遇有困難或無法提供;
(2) 發生簽署本合約時未預期之技術問題;或
(3) 發生簽署本合約時未預期之市場環境改變,且此項改變造成任一方當事人無法履行本合約。
3. 縱發生前兩項之情形致本公司=或您遭受損害,遭受損害之該方當事人不得向他方當事人請求賠償。
1. 因提供本平台而與第三方所產生之任何爭議,不論該爭議名稱為何,例如異議、正式求償或法律訴訟,本公司應以其費用及自身責任解決該爭議。
2. 因提供您的App而與第三方所產生之任何爭議,包含但不限於違反本合約第12條之情形,不論該爭議名稱為何,例如異議、正式求償或法律訴訟,您應以自身費用和責任解決該爭議。
1. 除本合約明示者外,在所有適用法律之最大範圍內,本平台係由本公司按「現況」或「現有」基礎提供。
2. 本公司就下列事項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服務(包括其中內容)不存在任何缺失(包括但不限於安全性等方面之瑕疵、錯誤或失誤、或侵權行為),服務之安全性、可靠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及特定用途之適用性。本公司亦不負責向您提供刪除前述缺失後之服務。
3. 本公司就任何透過本平台可獲得之結果,並未為任何聲明或保證。本公司透過本平台所提供之建議或資訊,不論為口頭或書面,均不構成本合約未載明之任何保證、聲明及(或)擔保。
1. 本公司並無義務監控您的標章或您的App(包含其內之內容)。
2. 在下列情形如本公司認為必要時,得立即下架或移除您的App或其任何內容,且不因此承擔任何責任:(i)本公司經審酌認為有下列情形 ,或(ii)收到政府機關或第三方就有關您的App所提出之任何要求或主張。
(1) 您的App及/或您的標章(包含其任何部分)違反任何應適用之法律;
(2) 您的App及/或您的標章(包含其任何部分)違反本公司得隨時更新之本合約或LINE開發者合約;
(3) 您的App及/或您的標章(包含其任何部分)侵害本公司及/或他人之權利;
(4) 您的App及/或您的標章(包含其任何部分)對本公司造成負面影響;或
(5) 您的App及/或您的標章(包含其任何部分)違反其他平台提供者(如Apple Inc.或Google LLC)之任何政策、條款及條件、及相類似文件
3. 您得隨時從本平台移除或將您的App下架,惟您應遵守本合約任何及所有條款和條件(包括但不限於LINE開發者合約)。
1. 如您欲終止本合約,您得透過停止使用本平台及從本平台註銷您的App方式為之。
2. 如他方當事人發生任何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或您得不經對他方當事人進行任何形式之正式主張立即終止本合約之全部或一部份:
(1) 他方當事人違反本合約之條款、濫用本平台,或違反本公司另公布之「平台指引方針」,且經一方當事人正式要求改正,亦未能於合理期間內完成改正者;
(2) 他方當事人陷入暫停付款或破產狀態,拒付帳單或拒絕承兌支票;
(3) 他方當事人遭聲請進行破產程序、債務清理程序、公司重整程序、特殊清算程序或任何其他類似之破產程序;
(4) 他方當事人之重要資產受假扣押、假處分、扣押或任何種類之其他強制執行,或他方當事人因未繳納稅款或公共應付費用而受處分;
(5) 他方當事人暫停或不再從事其業務,或轉讓其核心業務;或
(6) 他方當事人之財務狀況嚴重惡化,或有合理事由可認將發生該情事。
3. 本公司保留無條件終止本合約及您接取本平台與本公司標章權限之權利。
4. 前三項約定並不排除依前三項規定終止本合約之一方當事人得向他方當事人請求賠償之權利。
1. 您在此向本公司作下列聲明與保證:
(1) 您具有簽訂本合約、履行合約義務,及向用戶提供您的App所需之所有相關授權、許可或核准,包含但不限於任何第三方之授權許可;
(2) 您的工作、任何您提供之材料及您的App內容並不(亦將不)對於任何第三方之權利或利益構成任何形式之侵害;
(3) 您的工作、任何您提供之材料及您的App內容並不包含在任何方面為非法、誹謗、不法、猥褻、違反社會風俗,或其他侵害第三方權利之內容;及
(4) 所有您的App內容中之元素均為您所原創,或您有權授予與該元素有關並已於本合約中約定之權利。
1. 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您瞭解並明示同意,對於您可能遭受之任何通常、實際、直接、間接、附隨、特殊、衍生或懲罰性損害,包含任何資料之損失(不論本公司或其代表人是否經告知或應知悉該損失發生之可能性),本公司在任何法律責任理論下概不對您負責;惟本項約定不適用任何因本公司之重大過失或故意不法行為而造成或與其相關之損失或損害。
2. 如您因本公司就本合約條款之故意不法行為或重大過失而遭受損害,在該損害為通常、實際及直接之範圍內,C本公司將賠償該損害。於上述情形,本公司應支付之賠償金額應限於您在損害發生當月之前一個月內實際支付予本公司之費用數額。
3. 您應自行為您於本平台上之不法行為(無論是否為故意)負責(包括本公司可能因此遭受之損失及損害)。
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您同意針對因下列事由而產生之任何及所有求償、法律行動、訟爭或法律程序,以及任何及所有損失、債務、損害、成本及費用(包含合理之律師費用),為本公司、其關係事業及前述各自之董事、主管、職員及代理人抗辯、賠償並使其不受任何損害:
(1) 您對本平台之使用;
(2) 任何您在本平台上開發之應用程式侵害任何人之著作權、商標權、營業秘密、商業外觀、專利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或誹謗任何人,或違反其公開權及隱私權;及
(3) 您的任何違反本合約之行為。
1. 本條中「機密資訊」係指本合約之主旨及簽署本合約前之過程,以及任何及所有在本合約有效期間內所知悉關於本公司之客戶、產品、服務、商業運作、技術、專門知識、想法及概念之資訊;惟符合下列任一款情形之資訊並不屬於機密資訊:
(1) 知悉時已經公開宣佈且公開可得之資訊;
(2) 基於不可歸責於收受資訊方之事由,而經公開宣佈並為公開可使用之資訊;
(3) 與所揭露之資訊無關而獨立發展出之資訊;或
(4) 以適當方式從經授權得合法揭露該資訊之第三方取得之資訊。
2. 您應依下列各款維護機密資訊之機密性:
(1) 您應依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管理機密資訊;
(2) 您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揭露或洩露機密資訊;
(3) 您除為履行本合約之目的外,不得使用機密資訊。
3. 雖有前項第(2)款約定,如依法律、金融商品交易法令或其他相當之法規(下統稱「該等法律」)須揭露機密資訊,您得在通知本公司後(如因該等法律規定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由(如時間限制)而無法事前通知者,可事後通知),於遵守上述規定之最小範圍內揭露機密資訊。
4. 本條效力應持續至本合約終了後之三年內(包含本合約經終止之情形)。
1. 本公司將依據LY Corporation隱私權政策(https://line.me/zh-hant/terms/policy/)所載之範圍,以及為本平台及您的App之管理程序與聯絡您等目的,使用及分享您提供的個人資料。LY Corporation隱私權政策中應說明您的資訊被合併使用之情況,以及為該等合併使用負責之管理者。
2.除相關法規及/或LY Corporation隱私權政策另有要求者外,以及針對特定事項另行向您取得同意者外,未經您事先同意,LYC不應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人。
3.您得要求本公司C揭露、修正、增補及/或刪除本公司C向您蒐集的任何個人資料,但該等揭露、修正、增補及/或刪除均須依據本公司C之相關程序辦理,並可能另行收取必要之費用。若欲申請揭露、修正、增補及/或刪除個人資料,或提出任何申訴,請透過此管道(https://contact-cc.line.me/detailId/10078)與本公司C聯絡。
1. 本公司及你各聲明其自身、其法定代理人、管理人員、具有實質經營權之人、員工、代理人或中介人(下稱「相關人士」)現在不屬於下列狀態或組織且未來其自身與相關人士皆不會屬於或成為下列狀態或組織:
(1) 組織犯罪集團(係指防止組織犯罪集團成員不當行為法第2條第(2)項(修訂之1991年第77號法案,下稱「組織犯罪集團法」);
(2) 組織犯罪集團組織之成員(係指組織犯罪集團法第2條第(6)項所規定之組織犯罪集團)
(3) 組織犯罪集團之準成員;
(4) 組織犯罪集團之相關企業;
(5) 詐騙集團、以社會運動或政治品牌為藉口敲詐勒索或智財犯罪之集團;
(6) 與前述各款個人或組織密切相關之個人或組織;或
(7) 任何類似前述各款的個人或組織。
2. 本公司與你應承諾其自身與相關人士不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以下行為。
(1) 暴力要求行為;
(2) 超出合法範圍之無理要求行為;
(3) 以包含威脅性言行或暴力行為之方式(包含但不限於表示客戶自身或其相關人士係屬於前項情形之一)進行商業交易之行為;
(4) 散佈謠言、利用欺詐手段或勢力毀損本公司信譽或妨礙本公司營業之行為;或
(5) 從事其他類似於本項前述各款之行為。
3. 若發現另一方違反前兩項所聲明或承諾的事項,本公司及你得不經對他方當事人進行任何形式之正式主張立即終止本合約之全部或一部份。
4. 若本公司或你依前項規定終止本合約,終止之一方不應因該終止就另一方所發生之損害、損失、費用負任何責任。
如本合約或LINE開發者合約有任何條款經法院或任何其他主管機關宣告無效或不具執行力,該條款之無效性或不具執行力並不影響其他條款或相關約定之效力或執行力。受宣告無效或不具執行力之條款,應變更為符合法律規定並能反映本公司與您初始意欲之條款。
非經本公司之事前書面同意,您不得移轉、提供擔保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本合約之權利、義務或契約狀態。
本公司可能在下列任一情況下變更本條款。 於此情況下,本公司將於本平台或本公司網站公告,或依據本公司指定之方式,通知用戶本條款將進行變更,以及本條款之變更內容及生效日。於下述第(2)項的情況下,本公司將於變更內容生效前之合理期間公布變更內容。本條款之變更於其生效日起生效:
(1) 本條款之變更符合用戶整體利益;或
(2) 對本條款之變更不違反任何契約之宗旨,且以變更之必要性、變更內容之適當性以及與變更相關之其他情況,變更具有合理性。
若本條款及LINE開發者合約間如有任何歧異,應以本條款為準。
本合約應以日本法律為準據法。任何因本合約而起或與其相關之爭議,均應由東京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管轄法院;惟針對下列三類爭議,本公司茲此授權Plus得代表本公司向客戶提出請求,於此情況下,應以Plus所在地之國家法律為準據法(例如,以下與台灣連線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之爭議,即應以台灣法律為準據法),且Plus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應為第一審專屬管轄法院(例如,以下與台灣連線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之爭議,即應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1. 您未支付任何因使用本平台而應付之款項(如有);
2. 本公司認定您於Plus所在國家違反任何第三人權利;或
3.本公司認定您違反本合約第14條約定。
更新暨修訂生效日期:2023年10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