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新金流服務使用規範

 

LINE 購物商城賣家在使用藍新金流服務時,應注意了解並遵守以下內容。

 

 

一、真實資料提供之義務

 

(一) 賣家同意LINE購物商城為履行LINE購物商城與藍新金流合作之目的範圍內,得將賣家之資料提供予藍新金流,涉及個人資料之部分亦同,並保證提供的所有資料之內容均為真實。
(二) 如藍新金流認為賣家之資料內容不完備,賣家同意由其或透過LINE購物商城依藍新金流要求提供相關之資料,並保證所有資料之內容均為真實。

(三) 賣家所提供之前述資料如有變更時,應立即通知LINE購物商城及藍新金流,並依LINE購物商城及藍新金流之指示進行變更。

(四) 經LINE購物商城或藍新金流發現賣家所提供之資料不真實或與現狀不符者,LINE購物商城或藍新金流有權暫時停止提供藍新金流服務,待賣家更正後始恢復之,賣家不得異議。

(五) 賣家同意藍新金流於履行LINE購物商城與藍新金流合作目的範圍內,得將交易資料提供予與藍新金流業務相關單位,包括但不限於聯合徵信中心、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國際信用卡組織、信用卡收單機構、LINE購物商城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等,供其蒐集、處理(包括委託第三人處理)、利用,或依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之要求進行提供。

 

 

二、金流手續費

 (一)金流手續費:

1.  費率以LINE購物商城賣家中心公告與上架商品時設定信用卡收款方式顯示費率為依據。

2. 賣家同意藍新金流得於每筆交易金額中扣除金流手續費後,再簿記予賣家。

3. 賣家同意授權由LINE購物商城代表賣家與藍新金流議定金流手續費,且依LINE購物商城與藍新金流雙方協議生效日期即生效力。

4. LINE購物商城統一調整賣家交易手續費時,LINE購物商城得於其LINE購物商城平台之賣家「管理系統」進行公告或以書面傳真、電子郵件通知賣家。如賣家不同意調整後之金流手續費率,得向藍新金流申請停止使用藍新金流服務。

5. LINE購物商城平台代賣家向藍新金流提出退款申請,金流手續費收取規則如下表:

 


金流收款機制 信用卡 非信用卡
金流手續費 不收取 收取

 

 

 

(二)上述費用計價時,概以新臺幣為計價結算單位,元以下四捨五入。不足一元以一元計。退款時,概以新臺幣為計價結算單位,元以下四捨五入。

 

 

三、平台費用

 

(一) 賣家同意授權藍新金流代LINE購物商城向賣家收取LINE購物商城平台相關費用,藍新金流將相關費用簿記於LINE購物商城與賣家於藍新金流服務之帳戶內。

(二) LINE購物商城平台將透過藍新金流執行扣款指示。

 

四、信用卡請款作業

 

(一) 賣家瞭解並同意其於藍新金流服務所生之信用卡交易款項,依據LINE購物商城平台代賣家與藍新金流約定之信用卡請款機制執行之。

(二)LINE購物商城平台消費者使用信用卡進行付款,賣家與LINE購物商城平台不得逾交易成立當日起算5日發動請款,逾期藍新金流不負請款與撥款之責。

 

五、撥款作業

 

(一) 由賣家使用藍新金流服務所產生之交易請款金額,扣除交易退款金額及交易爭議帳款金額,藍新金流始得對賣家進行撥款。

(二) 賣家瞭解並同意於藍新金流服務所生之交易款項,皆由LINE購物商城平台依據與藍新金流約定之商店撥款機制執行之。

 

六、退款作業

 

(一) LINE購物商城平台消費者使用信用卡與非信用卡進行付款,得經賣家透過後台發動退款指示予LINE購物商城,再由LINE購物商城平台統一代賣家向藍新金流發動退款指示;惟該筆交易成立九十天後,賣家與LINE購物商城平台不得向藍新金流發動退款指示,藍新金流亦無退款之義務。

(二) 賣家瞭解並同意LINE購物商城平台消費者所生退款,依據LINE購物商城平台代賣家與藍新金流約定之退款機制執行之。

(三) LINE購物商城平台依據代賣家與藍新金流約定之退款機制執行退款指示時,賣家同意由LINE購物商城提供LINE購物商城平台消費者及賣家之退款所需資料予藍新金流,以利藍新金流完成退款作業,且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等相關法令。

(四) 非信用卡退款作業處理費10元/筆,一律由藍新金流自賣家所屬之藍新金流服務會員帳戶扣除。

(五) LINE購物商城及賣家應確保其所提供予藍新金流之LINE購物商城平台消費者資料與退款指示資料之正確性,若因所提供之資料不正確,造成藍新金流無法返還款項或款項返還至錯誤金融帳戶之情形,其損失由LINE購物商城及賣家負擔,藍新金流亦不歸還非信用卡退款作業處理費予賣家。

 

七、提領作業

 

(一) 於藍新金流將交易款項進行撥款至賣家所屬之藍新金流服務會員帳戶後,賣家即可以隨時登入藍新金流服務會員系統進行提領。

(二) 藍新金流服務於接收到賣家提領之系統指示,藍新金流將於二個工作日內完成款項匯轉至賣家記載於藍新金流服務會員系統之金融機構帳戶。

 

八、藍新金流服務會員帳戶負值匯回作業

 

(一) 賣家透過藍新金流服務之交易,如發生以下情事,包括但不限於違反主管機關法規命令或收單機構規範、消費者交易爭議、交易退款金額等,藍新金流將執行賣家所屬之藍新金流服務會員帳戶扣款行為,賣家不得異議。

(二) 惟若賣家之藍新金流服務會員帳戶餘額不足以抵償,導致會員帳戶餘額呈現負值,賣家應於藍新金流或LINE購物商城平台通知限期內,將其會員帳戶餘額負值款項等額匯回藍新金流指定之金融機構帳號。

(三) 賣家因前項事由所為之匯款,如有匯款手續費發生,一律由賣家負擔之。

 

 

 

本規範如有未盡事宜,將依「藍新金流服務平台服務條款」 (https://www.newebpay.com/website/Page/content/new_service_policy)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