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揪團使用條款
LY Corporation(下稱「本公司」)提供LINE揪團服務(下稱「本服務」),制定LINE揪團使用條款(下稱「本條款」),作為本公司LINE通訊軟體用戶(下稱「用戶」)在使用本服務時應遵守之約定。請用戶於使用本服務前,務必先審閱、暸解並同意本條款。若用戶開始使用本服務,則視為已同意本條款。
第1條(定義)
本條款使用的用語其意義如以下各項:
1. 「活動」係指用戶於本公司LINE通訊軟體上使用本服務發起之用戶群組報名或發起報名後收付款項活動,邀請其他用戶參與該活動款項之支付。
2. 「活動發起方」係指於本公司LINE通訊軟體上使用本服務發起活動邀請活動參與方參與之用戶,活動發起方得選擇以iPASS MONEY、LINE Bank帳戶、其它本公司合作夥伴提供或活動發起方與活動參與方所約定之帳戶間款項移轉服務作為活動收付款項之方法,向活動參與方請求款項移轉。
3. 「活動參與方」係指參與活動發起方使用本服務發起活動之用戶,活動參與方於收到活動發起方移轉款項之請求後,得決定是否自其iPASS MONEY、LINE Bank帳戶、其它經本公司合作夥伴提供或活動發起方與活動參與方所約定之轉帳方式,移轉款項予活動發起方。
4. 「本服務」係指LINE揪團服務,由活動發起方於LINE通訊軟體中透過LINE揪團服務發起活動,供活動參與方報名,或通知報名之活動參與方自其iPASS MONEY、LINE Bank帳戶、其它經本公司合作夥伴提供或其他由活動發起方與活動參與方所約定之轉帳方式移轉款項予活動發起方。
5. 「合作夥伴」係指本公司為提供本服務,所合作之辦理帳戶間款項移轉服務之服務提供者,包括提供iPASS MONEY之一卡通票證股份有限公司、提供LINE Bank帳戶服務之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經本公司指定之轉帳服務提供者。
6. 「帳戶間款項移轉」係指合作夥伴(非本公司)或其它活動發起方與活動參與方所約定之金融帳戶依活動參與方之支付指示,將其帳戶內之資金,移轉至所約定之活動發起方帳戶之服務。
第2條(本條款的適用)
1. 用戶使用本服務時,係由活動發起方選定之合作夥伴進行帳戶間款項移轉之相關作業。本公司僅負責合作夥伴進行帳戶間款項移轉所需資訊之傳送(詳第5條),不涉及任何帳戶間款項移轉之服務,亦無進行帳戶間款項移轉或收受儲值款項等行為。若活動發起方與活動參與方另外約定合作夥伴以外之帳戶間做款項移轉,則本公司將不負責對該帳戶提供者做任何資訊傳送。
2. 用戶不得選擇以iPASS MONEY進行收付實質交易款項。若本公司合理懷疑用戶違反此限制,本公司得立即終止向該用戶提供本服務。
3. 用戶使用本服務得移轉之金額上限及其他限制,以各合作夥伴之規定為準,詳細規定請參閱合作夥伴服務條款,包括(一卡通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及(連線銀行開戶總約定書)。若用戶有轉帳相關程序之問題,請洽詢相關之合作夥伴。若活動發起方與活動參與方另外約定合作夥伴以外之帳戶間做款項移轉,則用戶需向該帳戶提供者自行確認。
4. 活動參與方與活動發起方應自行審慎考慮是否同意進行款項移轉與做成支付指示之相關事宜。若活動參與方與活動發起方間就款項移轉有任何爭議,除合作夥伴服務條款或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應由活動參與方與活動發起方自行解決該爭議。
5. 所有用戶均應依據本條款使用本服務。用戶若不同意遵守本條款,即不得使用本服務。
6. 未成年用戶必須取得其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之事先同意,始得使用本服務。
7. 本條款與本公司另行制定之LY Corporation通用服務條款及LINE聊天服務之特別條款(連結)(下合稱「LY Corporation通用服務條款」)一併適用。用戶於使用本服務時,本條款及LY Corporation通用服務條款之規定如有出現矛盾或抵觸之情形,應優先適用本條款。
第3條(本服務之變更、暫停與終止)
1. 本公司得於認為必要時,於本服務目的範圍內變更本條款內容,並於本服務中、本公司網站或本公司認為適當之方式,公告本條款之變更內容及其生效日。用戶須於同意本條款之變更後,始得繼續使用本服務。
2. 本公司得基於下列原因而暫停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1) 本公司對本服務之系統進行預定之維護、搬遷、升級或保養。
(2) 因天災、停電、設備故障、第三人之行為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
3. 本公司於認為必要時,得終止提供本服務,並於本服務終止日三十日前於透過LINE通訊軟體、本服務使用介面、本公司網站或透過其他本公司認為適當的方式,向用戶發送終止本服務之通知。
4. 若用戶以不符本服務目的之方式使用本服務,或違反本條款或合作夥伴服務條款、中華民國法令、公序良俗或侵害本公司或第三人合法權益,或影響其他用戶使用本服務,則本公司有權拒絕或暫停向該用戶提供本服務。
第4條(帳號)
1. 用戶使用本服務時需透過其於本公司LINE通訊軟體之帳號(下稱「LINE帳號」)為之。關於LINE帳號之管理及使用,均適用申請LINE帳號時用戶所同意之LY Corporation通用服務條款。
2. 如LINE帳號遭刪除或遭停止使用於本服務,則用戶得使用本服務之權利及先前使用紀錄將一併失效,且該等資料將無法再復原。
第5條(本服務中的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
1. 用戶同意在本服務中本公司得蒐集、處理及利用本服務內與用戶相關的各種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用戶設定的個人資料、用戶的內部識別碼、發起/參與的活動類型、活動時間、參與金額及數量、發起活動總金額等),且得於達成以下目的之必要範圍內,將該等資訊分享予關係企業(台灣連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夥伴(一卡通票證股份有限公司、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受其委託之廠商:
● 提供本服務
● 防止本服務之未授權使用
2. 本公司將保留用戶於本服務內各個群組聊天室中所提供的資料與投稿內容,以於用戶離開群組聊天室後,仍可於本服務中顯示該等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用戶設定的個人資料、用戶的內部識別碼、用戶設定的發起/參與的活動類型、活動時間、參與金額及數量、發起活動總金額等)供其他用戶為查詢紀錄之用。
3. 本服務有關之其他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請參考LY Corporation隱私權政策、台灣連線股份有限公司隱私權政策以及一卡通票證股份有限公司隱私權政策以及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隱私權政策。
第6條(用戶的責任)
1. 用戶對於其於使用本服務時所提供之帳號、密碼、憑證或其他足以辨別身分之資料負有妥善保管之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讓與或轉借他人使用。
2. 用戶於發現第三人冒用或盜用其持有之LINE帳號、密碼或憑證等資料,或其他任何未經合法授權使用該等資料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3. 若因用戶之故意或過失,使第三人得以冒用、盜用或未經合法授權以該用戶名義使用本服務,以致造成該用戶受有損失,則本公司不負擔相關責任。
4. 用戶不得為非法之目的使用本服務,亦不得將iPASS MONEY、LINE Bank帳戶或其他本公司合作夥伴之帳戶進行或供他人進行任何非法之使用。用戶如有違反,應自行負法律責任。
5. 用戶不得以任何方式為任何目的修改本服務或LINE通訊軟體的內容或其任何部分。
第7條(個人資料相關告知事項及權利行使方法)
1. 用戶了解並同意本公司為提供本服務之目的,將從該用戶或合作夥伴蒐集本服務條款第5條第1項之個人資料,並於同條項目的範圍內進行必要之處理及利用。該等處理及利用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在提供服務之必要範圍內向合作夥伴傳遞該用戶之個人資料。
2. 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本公司將於提供用戶本服務及其後必要之期間內利用其個人資料。就用戶之個人資料,本公司將於本公司暨相關子公司、關係企業從事業務的國家及地區相關法律或命令許可範圍內為利用。本公司將可能與日本以外的國家或地區(下稱「目標國家」)之第三方共享用戶之個人資料,並確保第三方已遵守並採取符合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隱私權指引的八項原則。目前目標國家即為台灣,但未來可能會增加其他國家或地區。有關目標國家之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規,請參閱此連結。本公司將利用用戶之個人資料以提供本服務,利用的方式包括將用戶個人資料於合作夥伴間進行交換及傳遞,以便用戶完成活動款項之請求及移轉,並委由關係企業處理用戶服務及資訊傳輸等相關事宜。
3. 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用戶有權就其個人資料向本公司:
一、 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 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 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 請求刪除。
4. 如用戶對於其個人資料有任何疑義或欲行使前條所述之權利,請透過聯絡表單與我們聯繫。
5. 用戶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其個人資料予本公司、關係企業及相關合作夥伴,惟用戶如拒絕提供因本服務所必須蒐集之個人資料,則將無法使用本服務。
第8條(其他)
1. 本服務僅於台灣提供。本條款適用於台灣用戶。
2. 本條款及用戶使用本服務所適用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本公司及用戶如因本服務所生之爭議涉訟,雙方同意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