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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服務條款

本LINE Pay一般服務條款(下稱「本條款」)為連加網路商業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24941093,代表人:丁雄注(WoongJu Jeong),係依照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公司,公司所在地位於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610號10樓(下稱「連加網路公司」),與使用者(下稱「使用者」或「您」)(合約當事人以下合稱「雙方」,各稱「一方(當事人)」)間之合約,以約定連加網路公司提供LINE Pay服務或其任何一部(下稱「本服務」)予使用者,以供使用者隨時就於線上及實體銷售平台(下稱「平台」)所進行之交易進行付款,且該平台係由本公司隨時同意之平台業者(下稱「平台業者」)或指定之商業合作夥伴(下稱「商業夥伴」)所經營。如本服務係由任何連加網路公司之關聯企業(下稱「LINE關聯企業」)提供,本條款應構成LINE關聯企業與各使用者間之合約,且LINE關聯企業應負責依照本條款之約定提供本服務。本條款中所稱「本公司」或「我們」應指連加網路公司或LINE關聯企業,依其前後文而定。

本條款應適用於使用者對於本服務之接近取得及使用,且使用者應接受並同意受本條款所載所有條款與條件之拘束。為避免疑義,本條款包含並包括本條款之所有附錄及任何適用的協議、處理程序、本服務之敘述及承諾、本服務使用準則、注意事項及本服務使用之限制(以下合稱「本政策」),本政策刊登於本服務之網站(下稱「本網站」),網址為http://terms2.line.me/linepay_web_TermsofUse?lang=zh-hant(如您係使用電腦以接近取得本服務),或http://terms2.line.me/linepay_web_TermsofUse?lang=zh-hant(如您係使用行動裝置以接近取得本服務)。


本條款為您於選擇是否使用本服務時所必須仔細考量之重要文件。請注意使用本服務將有以下風險:
如使用者違反本條款,包括本政策或任何使用者與本公司間成立之其他協議,本公司得停止、暫停或限制使用者登入其LINE Pay帳戶及/或使用本服務。
使用者應單獨負責了解及遵守其所屬之司法管轄區任何適用於其使用本服務之法律、規定及法規,包括但不限於與出口、進口活動、稅捐或外幣交易有關者。
本條款並非本服務之招攬,且本公司並不藉由本條款以任何國家或市場為目標。

如使用者不同意本條款所載任何條款與條件,不應使用本服務。使用者接近取得/使用或繼續接近取得/使用本服務,即接受並同意受本條款以及其嗣後修改及修訂之拘束。本公司得隨時依其絕對之自主決定修訂本條款,並將修訂後條款刊登於其網站及以本公司及使用者隨時同意之其他方式通知使用者,該等修訂後條款於刊登於網站及以約定之方式通知使用者時生效。


1. 服務範圍

1.1 本公司為支付服務提供者(或在商業夥伴交易(定義如第4.6條)之情形,僅為支付資訊服務提供者),透過網際網路建立、主辦、維持及提供本服務予使用者。本公司之本服務允許依照下述本條款第2條成功註冊LINE Pay帳戶之使用者,得使用信用卡及其他本公司隨時採用之支付方法(包括借記卡(debit card))(下稱「信用卡」),就其於平台購買之商品、服務及/或數位內容(下稱「商品及服務」)及/或使用LINE Points折抵服務進行線上付款。「LINE Points」係指本公司關係企業所發行且由使用者依指定方式所無償取得之虛擬點數,LINE Points之使用方式、使用規則及折抵服務等事項,將依LINE Points發行人及/或本公司所制定與公布之所有使用條款與準則而適用之。

1.2 本服務提供之範圍於各個國家有所不同。就於您所居住之國家適用的本服務範圍,詳見本網站。

1.3 本公司並非匯款業者或轉帳服務提供者,於任何情形,使用者不得利用本公司提供之本服務,匯款非為支付於平台交易之商品及服務之對價予第三人。

1.4 本公司對商品及服務無控制權,且對以本服務完成支付之商品及服務不負責。本公司無法確保與使用者交易之平台業者或商業夥伴會實際完成交易。

1.5 使用者使用本服務,得依本公司及(或)LINE關聯企業相關規定取得一定數量之LINE Points,由於使用者依前述規定方式取得LINE Points亦為本服務之一部份,使用者如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已同意本公司得在使用者依前述規定方式取得LINE Points之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利用使用者之LINE帳號以及相關資訊。

1.6 關於 LINE Points 之使用,除本條款外亦適用 LINE 服務條款(https://terms.line.me/line_terms?lang=zh-Hant)及LINE Points 使用條款(https://points.line.me/terms/en/)二者,針對此等條款中若有矛盾或抵觸之處,就該抵觸部分,應優先適用本條款。

1.7 有關LINE Points 之詳細規定與常見問題可依下列所載方式進行查閱:
詳細規定:https://points.line.me/terms/en/
常見問題:LINE Points > 設定 > 常見問題


2. LINE Pay帳戶與服務之接近取得

2.1 使用者第一次使用本服務前,必須以本公司指定之行動應用軟體或本公司隨時指定之其他方式,於線上申請並註冊LINE Pay帳戶,並表明其就約束使用本服務之所有條款與條件之同意。使用者亦應依照本條款第3條之規定提供本公司合理指定或要求之資訊予本公司。使用者必須依照本公司隨時指定之驗證程序驗證及確認其身分。為使本公司得提供本服務,使用者必須提供特定資訊予本公司,本公司亦得要求使用者依照本條款及隱私權政策(如適用)驗證及確認其身分。

2.2 本公司得自行決定是否讓使用者接近取得本服務或本服務之可利用性,並保留於使用者申請LINE Pay帳戶以接近取得/使用本服務時,接受或拒絕使用者申請之權利。使用者瞭解並同意,本公司得基於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於下述情形),依情況隨時終止本條款、暫停或取消使用者之LINE Pay帳戶、提供予使用者之本服務或其任何一部,或採取任何其他必要或適當之措施,而毋須事前通知使用者:

2.2.1 本公司無法透過使用者之電話號碼、地址或其他本公司要求,經使用者於註冊使用LINE Pay帳戶時,提供與本公司之聯繫資訊(下稱「聯繫資訊」),與使用者取得聯繫;

2.2.2 使用者無足夠資金、陷入無清償能力或無法支付於平台購買商品及服務而對平台業者或商業夥伴應付之款項;

2.2.3 使用者依中華民國破產法或任何其他適用的破產法被宣告破產;

2.2.4 使用者依照任何適用的法律欠缺締約之法律能力;

2.2.5 有紀錄顯示本公司曾因使用者違反本條款而暫停其使用本服務;或

2.2.6 使用者從事任何本條款下述第7.1條所訂之禁止活動,或有從事該等活動之嫌疑。

2.3 使用者同意,因本公司依上述第2.2條行使權利所採取之措施,致使用者遭受任何損失或損害,本公司就該等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

2.4 為確認使用者無上述第2.2條所規定之情形,本公司得要求使用者提供相關文件或資訊。於該確認程序完成前,本公司得拒絕提供本服務予使用者。本公司不應就使用者因此所受之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3. 帳號及密碼管理

3.1 使用者註冊LINE Pay帳戶時,經本公司隨時要求,應提供所有必要資訊(包括聯繫資訊)予本公司,以完整使用本服務之內容及功能。

3.1.1 聯絡資訊。使用者應持續更新其聯繫資訊,以使本公司得與使用者聯繫。使用者瞭解並同意,如本公司以電子方式寄送任何LINE Pay帳戶或交易資訊,包括(i)任何使用者同意之本政策,包括本政策之更新,及(ii)年度揭露事項、交易收據或確認(以下合稱「訊息」),但使用者因登記之聯繫資訊不正確、過期,或基於其他原因致使用者無法收受電子訊息而未收到該訊息,且無法收到訊息係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造成,本公司將被視為已提供訊息予使用者。使用者使用過濾設備阻擋電子訊息、通知或其他形式之電子訊息,或改變其路徑時,使用者應修改過濾設備之設定,以收受本公司寄出之訊息。

使用者得隨時登入本網站,以更新其聯繫資訊。如使用者之聯繫資訊變為無效,致本公司寄送予使用者之訊息無法送達,使用者的LINE Pay帳戶將被視為未啟用,且於本公司自使用者收到其他有效之聯繫資訊前,使用者將無法使用LINE Pay帳戶進行任何交易。

3.1.2 身分驗證。使用者授權本公司直接或透過第三人詢問本公司認為必要之問題,以確認使用者之身分。此包含要求使用者:
(a) 提供進一步資訊或文件;
(b) 提供稅籍編號或國民身分證號碼;
(c) 採取行動以確認使用者之聯繫資訊或金融票據之所有權,或提供徵信報告;或
(e) 藉由第三人之資料庫或其他資源驗證其資訊。

3.2 使用者茲此保證與聲明,所有其提供予本公司之資訊均為正確且最新。如使用者提供予本公司之任何資訊已過時,使用者應迅速更新該資訊。如使用者未能依本公司指定之方式及時提供或更新資訊,或已提供之資訊不正確或不實,本公司得不經事前通知,拒絕或暫停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予使用者,及/或終止本條款。

3.3 使用者茲此保證及聲明,其為以其姓名註冊之LINE Pay帳戶之權益擁有人,並僅以其名義使用本服務以付款。為避免疑義,禁止使用者以他人之姓名註冊。

3.4 使用者應遵守本公司就建立使用者身分及密碼(下稱「密碼」)所訂定之方法及程序,該等使用者身分及密碼係為接近取得及/或使用本服務之目的而設。使用者得以其密碼(或其他本公司隨時允許使用之其他方式)登入其個別的LINE Pay帳戶,以接近取得及使用本服務。各使用者瞭解其密碼為機密,應僅得供其用於註冊及登入LINE Pay帳戶,以接近取得及使用本服務。使用者不應揭露、讓與或將其密碼提供予任何第三人,供第三人有償或無償使用。

3.5 使用者應保存密碼,以應有之注意及謹慎予以保密,並防止他人未經授權而使用。任何故意或非故意違反前述保密義務之行為或疏失,應致使使用者就本公司因該違反所致之所有損失及損害負責。所有使用者LINE Pay帳戶之活動,應被認為是持有該LINE Pay帳戶之使用者之活動。


4. 關於本服務

4.1 除另經本公司允許,為登入LINE Pay帳戶及/或接近取得本服務,使用者必須使用密碼。其後,使用者得請求使用本服務,以就其與平台業者間,或使用者與商業夥伴間(透過本公司所提供有限的信用卡支付資訊傳輸服務服務)之商品及服務交易所生之應付款項(下稱「交易金額」)進行信用卡付款及/或使用LINE Points折抵服務(下稱「付款請求」)。透過前述付款請求,本公司或商業夥伴經使用者授權(但本公司或商業夥伴並無義務)依照本條款,以使用者之信用卡及/或使用LINE Points折抵服務進行交易金額之付款。於選擇增加信用卡或使用LINE Points折抵作為付款方式時,使用者即確認其提供本公司繼續之授權,自動以該信用卡付款或LINE Points以取得相關資金,以依照付款請求進行付款。為避免疑義,為停止任何繼續授權,使用者得自LINE Pay帳戶資訊,移除以該信用卡或使用LINE Points折抵服務作為付款方式。使用者同意遵守本公司就使用本服務所得要求之任何安全或其他認證程序。

4.2 於依照付款請求就交易金額進行付款前,本服務得依照您所居住之國家所得使用之本服務範圍,提供使用者再確認機制,要求使用者透過該再確認機制驗證付款請求。為避免疑義,就提出付款請求及/或再驗證付款請求之人的身分或權限,以及該付款請求之真實性,本公司均不應負任何查證義務。就本公司真實相信其為使用者所提出(或所可能提出)之付款請求,本公司不就信賴該付款請求或以誠信依該付款請求行動之人負責,不論提出該付款請求時之主要情事、安排之性質、依照該等付款請求所為之服務或交易,或所涉及之金額為何,亦不論該等付款請求是否有任何錯誤、誤解、詐欺、偽造、不清楚或欠缺授權。

4.3 為避免疑義,本公司並非使用者與平台業者或商業夥伴間商品及服務買賣交易之當事人。使用者與平台業者或商業夥伴間之關係,在與該交易商品及服務之銷售與提供有關之權利及義務、交易方法與條件、交易之履行或不履行(包括但不限於拒絕履行、延遲、未交付、瑕疵、錯誤、商品及服務之退換貨及退款)之方面,均僅存在於使用者與平台業者或商業夥伴(視個案情況而定)間。所有與該等交易有關之權利、義務及責任均應由使用者與平台業者,或使用者與商業夥伴(視個案情況而定),依照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間之協議條款執行、履行及負擔。本公司提供本服務,不應構成本公司就履行任何該等交易所為之明示或默示保證或承諾。

4.4 使用者得以付款請求,授權本公司代表其支付使用者與平台業者間,因買賣商品及服務產生之交易金額,或授權本公司傳輸前述買賣交易之信用卡支付資訊(透過本公司有限的信用卡支付資訊傳輸服務)或處理LINE Points折抵服務(依其適用之情形)。使用者與平台業者、或使用者透過本公司所提供有限之信用卡支付資訊傳輸服務或使用LINE Point折抵服務與商業夥伴間之交易不應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公序良俗。

4.5 為避免疑義,本公司接受使用者之付款請求,以信用卡線上付款方式向平台業者支付交易金額時,或使用者透過本公司有限的信用卡支付資訊傳輸服務向商業夥伴支付交易金額,或使用LINE Points折抵服務時,本公司並非以(亦不代表)銀行或金融機構之身分為之,本公司提供之本服務亦不構成金融服務之提供。本公司並非藉由提供本服務對使用者提供直接金融轉帳服務。本公司所收取之交易金額並非存款,故本公司無須支付任何關於交易金額之利息或孳息。

4.6 本公司應於收受付款請求及依上述第4.2條就付款請求進行再確認後,向平台業者支付交易金額。為避免疑義,鑒於本公司僅提供有限的信用卡支付資訊傳輸服務,且不涉及因使用者與商業夥伴間之交易(下稱「商業夥伴交易」)所生之付款請求相關之金流,本第4.6條規定不適用於商業夥伴交易,但與本公司合作之銀行或金融機構經主管機關核准,得代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處理使用LINE Points折抵服務所生的結算相關事項。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所支付之款項均應以新臺幣結付,如以國外金融機構發行之信用卡支付而涉及任何匯率換算時,應適用其信用卡發卡機構約定時點之牌告匯率。

4.7 任何本公司自使用者收受之交易金額,均應存入本公司與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簽訂信託契約所約定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且應與本公司之營運資金分開存放。除依使用者之付款請求,結算並支付使用者與平台業者間就商品及服務之交易金額、支付本服務之費用、及支付使用者應付之其他費用及賠償或應償還之款項外,本公司不會使用該特定獨立帳戶中之資金。本公司依法應對收取之交易金額建立保護措施。為避免疑義,鑒於本公司僅提供有限的信用卡支付資訊傳輸服務,且不涉及因商業夥伴交易所生之付款請求相關之金流或提供LINE Points折抵服務,本第4.7條關於收受使用者之交易金額之規定不適用於商業夥伴交易,亦不適用於LINE Points折抵服務時,但與本公司合作之銀行或金融機構經主管機關核准,得代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處理使用LINE Points折抵服務所生的結算相關事項。

4.8 當本公司無法透過LINE訊息應用程式中使用者正式之訊息帳戶,通知使用者其使用本服務交易金額之付款時,本公司於完成付款後,將以其他本公司隨時決定之其他方式通知使用者交易金額之付款。有關交易金額付款之資訊應依本服務之系統紀錄為依據。網際網路為一可供公眾接觸之網絡,本公司無法控制或追蹤各服務提供者之作業規範或系統。因此,倘通知方式係透過網際網路,本公司將無法保證使用者可即時收到本公司透過網際網路所傳輸之訊息。

4.9 本服務之系統將自動記錄藉由本服務支付之款項及任何其他關於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之資訊。已註冊LINE Pay帳戶之使用者,得登入其帳號查看該等紀錄。如使用者發現其LINE Pay帳戶中之數字,或任何其他相關紀錄或資訊有錯誤或其他可疑情形,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4.10 使用者應依照本公司隨時所訂方法及程序使用本服務。如交易或使用者對平台業者之付款,或使用LINE Points折抵服務,或其透過本公司有限的信用卡支付資訊傳輸服務對商業夥伴之付款,係因使用者未能依照規定之方式或依照本條款及本政策使用本服務而未完成,本公司不就因此所生之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4.11 如使用者的交易有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公序良俗、侵害第三人之權利或利益、違反適用的法律或法規要求、或違反任何主管機關或法院命令之虞,本公司得(i)停止、暫停或限制使用者登入其LINE Pay帳戶或接近取得本服務;(ii)拒絕提供本服務予使用者;(iii)終止本條款;(iv)於本公司尚未就所涉及之交易對平台業者支付交易金額時,將該交易金額保留一段其認為必要之期間,以使本公司或第三人免於責任風險;及/或(v)採取其他其所認為必要或適當之措施。使用者同意賠償本公司(a)因使用者違反本第4.11條規定;及(b)本公司依本第4.11條行使權利,所生或與其有關之任何損失或損害。

4.12 如使用者以違反本條款(包括本網站上所刊登之所有應適用之規範及本政策)之方式使用本服務,本公司得終止本條款及/或拒絕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予使用者;就使用者因此所生之任何損害或損失,本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4.13 因使用者之過失所生之損失或損害,應由使用者自行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者未遵循交易指示、未準時進行交易、遺忘密碼、或對密碼進行未經授權的揭露,及駭客入侵使用者LINE Pay帳戶或個人電子設備。

4.14 使用者與平台業者及/或商業夥伴於平台上交易或與LINE Points發行人間有關LINE Points折抵服務所生之爭議,應由使用者自費解決,且使用者不得要求本公司代其處理相關爭議。惟,本公司為維持本服務正常營運而認為必要時,得自行決定介入處理爭議;且本公司得透過主管機關所訂定之消費爭議帳款處理機制,協助使用者與平台業者及/或商業夥伴及/或LINE Points發行人間之上述爭議。

4.15. 如本公司依其獨立裁量,認定使用者使用本服務及/或本網站,或使用者之任何交易,構成或該當於本條款第7條所述之任何禁止行為,本公司得暫停對該使用者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暫停履行本公司依本條款所負義務之全部或一部、取消或撤銷該使用者之交易、或採取所有本公司認為必要之措施(包括但不限於終止本條款或限制使用者得透過本服務支付之付款金額)。

4.16 使用者瞭解,任何透過本服務就商業夥伴交易所為之付款,本公司僅負責傳輸使用者以信用卡付款予商業夥伴所需之資訊,而不涉及任何與交易金額的給付相關之金流。使用者進一步瞭解,本公司將不就商業夥伴交易提供任何代收轉付服務。就商業夥伴交易而言,本條款僅在本公司於商業夥伴交易付款中所提供之上述有限服務的範圍內得以適用。


5. 交易取消

5.1 於本公司透過本服務將交易金額支付予平台業者後,如使用者及平台業者同意撤銷或取消交易,使用者應立即將該等情事通知本公司,並於本公司支付交易金額之日起60日內,請求信用卡線上止付該筆款項或撤回已折抵交易金額之LINE Points。如本公司同意並確認撤銷或取消交易,本公司應將代使用者支付之交易金額或LINE Points退還予使用者,惟該交易之撤銷或取消應經平台業者同意並確認或依法令要求為之。如使用者在本公司透過本服務支付交易金額予平台業者後60日後,始線上請求信用卡止付該筆款項或撤回已折抵交易金額之LINE Points時,本公司毋須撤銷或取消已支付之交易款項,但得以現金將本公司代使用者支付之信用卡交易金額退還予使用者 ,惟該現金退款應經平台業者同意並確認或依法令要求為之,但此一現金退款方式不得使用於LINE Points,而仍將採前述撤回已折抵交易金額之LINE Points之方式辦理。為避免疑義,鑒於本公司僅提供有限的信用卡支付資訊傳輸服務,而不涉及因商業夥伴交易所生之付款請求相關之金流,本第5.1條規定不適用於商業夥伴交易,但與本公司合作之銀行或金融機構經主管機關核准,得代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處理使用LINE Points折抵服務所生的結算相關事項。


6. 保留付款金額

6.1 如法院、政府機關、主管機關或平台業者依照應適用法令、本條款之任何條文或本服務爭議解決程序,要求本公司暫停支付任何款項予平台業者,或信用卡持有人透過其信用卡發卡機構(或收單機構)表示其拒絕支付交易金額,使用者同意,本公司得將相關款項暫存於第4.7條所稱之本公司獨立銀行帳戶,直至爭議解決為止。如系爭款項已撥付至平台業者之銀行帳戶,平台業者同意於收受本公司通知時返還該款項。於使用者與商業夥伴交易之情形,付款金額之保留,應依使用者與商業夥伴間之協議為之。

6.2 於依上述第6.1條保留之款項有關之爭議解決且經適當證據證明時,本公司應將相關款項返還予使用者或平台業者。於使用者與商業夥伴交易之情形,付款金額之保留,應依使用者與商業夥伴間之協議為之。


7. 禁止行為

7.1 就本網站之使用、使用者LINE Pay帳戶、本服務或於使用者與本公司、其他使用者、平台業者、商業夥伴或第三人互動時,使用者同意不從事以下行為(下稱「禁止行為」):

7.1.1 違反本條款或任何適用於本服務之本政策;

7.1.2 違反任何應適用之有管轄權之法令(包括任何反洗錢或反資助恐怖主義之法律或法令)、行政指示或措施、法院判決或主管機關決定;

7.1.3 危害公序良俗;

7.1.4 侵害本公司或第三人之權利;

7.1.5 以他人名義註冊LINE Pay帳戶;於本服務網頁未列舉之國家登入本服務;使用偽造、不正確或誤導之資訊註冊本服務、取得並使用多個LINE Pay帳戶;提供未經授權之使用者登入LINE Pay帳戶;使用其他使用者之LINE Pay帳戶登入本服務;

7.1.6 未取得必要或適當之相關授權、許可、認證、註冊或向相關主管機關申請,即使用本服務或進行商品及服務之交易,或其使用本服務或進行商品及服務之交易違反相關應適用之法律;

7.1.7 於任何詐騙或非法的平台上進行交易,或從事任何虛偽或虛假交易;

7.1.8 依相關法律不具備簽約所需之法律能力,但與本公司或任何平台業者或商業夥伴簽訂契約;

7.1.9 使用他人的LINE Pay帳戶或使用無效的或他人的金融機構帳號(包括信用卡帳號)於任何平台進行交易;

7.1.10 購買法律或國際信用卡組織禁止或限制之物品或服務,或進行任何非法交易或購買仿冒品;

7.1.11 意圖使用本服務進行本服務範圍外之交易;

7.1.12 損害本公司或第三人之名譽或信用,或阻礙本公司或第三人之營業活動;

7.1.13 干擾本服務之電腦伺服器或網路系統;

7.1.14 使用不適當之技術方法操控本服務;

7.1.15 複製、改造或公開傳輸本公司為提供本服務所使用之軟體、程式、資料庫及應用程式介面(API)(但不包括因使用本服務所需之公開傳輸),及使用逆向工程、拆解或其他方法以分析上開軟體、程式、資料庫及應用程式介面(API)。

7.1.16 為誹謗、交易中傷、威脅或騷擾之行為;

7.1.17 拒絕配合調查、確認身份或提供文件以佐證提供予本公司之資訊;

7.1.18 控制LINE Pay帳戶,該帳戶係與另一從事禁止行為之LINE Pay帳戶相連結;

 

7.1.19 以會導致或可能導致本公司、其他使用者、平台業者、商業夥伴、第三人或使用者本身之申訴、爭議、請求、費用、罰金、處罰或其他責任之方式,營業或使用本服務; 7.1.20 曾經信用評等機構評定使用者使用本服務具高風險; 7.1.21 自信用卡預借現金(或協助他人為之); 7.1.22 將LINE Points以任何未經本公司事先同意之方式或安排兌為現金; 7.1.23 妨礙本服務之正常營運;或 7.1.24 從事本公司認為不適當之任何行為。 7.2 如使用者違反本條款(包括前述第7.1條之規定或本服務之任何條款)或其支付款項經法院裁定或檢察官命令扣押者,本公司得暫停對該使用者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或暫停履行本公司依本條款所負義務之全部或一部,並得依下述第14條終止本條款。如違反本條款之行為造成本公司任何損失或損害,使用者應賠償本公司。  

8. 錯誤付款之處理 8.1 如錯誤付款係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原因所生,本公司有權更正其發現之錯誤付款,並應於知悉上開事實時儘速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應取消原經許可之錯誤交易金額之付款,並以使用者之信用卡給付正確的交易金額。 8.2 如錯誤付款係因可歸責於使用者之原因所生,例如使用者輸入錯誤之交易金額或輸入錯誤之受款人,使用者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俾本公司協助處理,但使用者不得就此錯誤付款向本公司為任何追索。惟,使用者得聯繫使用本服務給付款項之平台業者或商業夥伴,並視情況請求平台業者或商業夥伴退款。本公司不會代墊該退款予使用者,亦不會回復使用者錯誤給付之款項。又因不可歸責於使用者之事由而發生支付錯誤時,本公司應協助使用者更正錯誤,並提供使用者其他必要協助。

9. 被盜用之帳號及密碼之處理 9.1 使用者一旦發現或懷疑其LINE Pay帳戶或密碼被盜用,或被任何第三人以未經授權之方式使用,使用者應依照本服務網站(https://contact-cc.line.me/zh-hant/)登載之聯繫方式,通知本公司並停用系爭LINE Pay帳戶,以使本公司得就此採取適當且及時之措施。惟,本公司所採取之該等措施,不應被視為本公司對使用者明示或默示之賠償,亦不應被視為本公司應對使用者負擔任何責任。 9.2 於知悉使用者之LINE Pay帳戶或密碼被盜用,或被任何第三人以未經授權之方式使用時,本公司應立即通知使用者(但如係收受使用者通知而知悉者,即毋須再通知使用者),且暫停使用者LINE Pay帳戶任何已經指示之付款,並停止接受該LINE Pay帳戶後續之任何支付指示。 9.3 於本公司受理完成使用者的帳號停用手續後,因該帳號所發生之損失,由本公司負擔;在完成帳號停用手續前,如因下列原因致該帳號發生損失,該損失應由使用者自行負擔:  

9.3.1 使用者未妥善保管帳號密碼。  

9.3.2 使用者自行將帳號密碼提供與他人。  

9.3.3 使用者未依照本公司帳號安全機制使用本服務。  

9.3.4 其他因使用者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事由。 9.4 調查使用者帳號密碼被盜用所生之費用,應由本公司負擔。  

10. 資訊安全 10.1 本公司將採取適當措施以確保本服務資訊系統之資訊安全。惟,使用者亦應確保其資訊系統之安全並防止第三人非法入侵、取得、竄改、或損害其營業紀錄或個人資訊。 10.2 如有任何第三人破解本公司資訊系統之保護措施或利用本公司資訊系統之漏洞相關爭議,由本公司就該事實不存在負舉證責任。 10.3 就第三人入侵本公司資訊系統對使用者所造成之損害,應由本公司負賠償責任,但該入侵可歸責於使用者時,不在此限。  

11. 無保證及責任限制 11.1 就因使用者或其員工或代理人違反本條款及/或本政策所生或與之相關,致本公司、本公司之母公司、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及其經理人、董事、代理人、合夥人、員工或供應商(下稱「受償人」)遭受或可能遭受之請求、要求、損害賠償、成本或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的律師費),使用者同意提供受償人防禦及賠償,並使受償人免於損害。 11.2 本服務係以「既存」且「可提供」之基礎提供。就LINE Pay、本服務及本服務網站上之任何內容,本公司及受償人並未作成任何聲明、保證或承諾(不論明示或默示)。在法律許可之最大範圍內,本公司明示排除或免除任何聲明、保證及承諾,包括但不限於與正確性、可靠性、適銷性、滿意度、品質、適於特定目的及無侵權行為相關之聲明、保證或承諾。本公司保留增訂、刪除或修改本服務相關部分或全部系統或功能之權利。 11.3 本服務之系統將定期進行資料備份。就誤刪資訊,或錯誤或未備份任何資料,本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11.4 使用人應視情況單獨就其與平台業者或商業夥伴間之所有交易負責,包括商議交易條件、商品及服務之運送及收受、商品及服務之付款、取消或終止買賣合約、提供瑕疵擔保、及退貨及退款處理程序。本公司不對使用者與平台業者或商業夥伴間之任何交易負責。 11.5 使用者自本公司、本公司成員或經本服務收受的建議及資訊,不論係以書面或口頭為之,均不應被視為本公司就本服務提供任何保證、承諾或聲明。 11.6 於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本公司及受償人明示免除並排除,使用者(或以使用者名義或透過使用者提出請求之他人)之所有與使用者登入及/或使用本服務/本服務網站所生或與其相關的間接、附帶、特別、懲戒性、結果性或懲罰性損失或損害(包括營業、收入、利潤、資訊使用或其他經濟利益之損失),不論(a)該損失或損害是否係因契約、侵權行為(包括過失)或其他原因所生;(b)該損失或損害是否具可預見性;及/或(c)本公司是否已於事前收到該損失或損害可能發生之通知。 11.7 上述第11.6條之免責及排除條款,應於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適用之,惟不適用於與下列事項相關之責任、損失或損害: 11.7.1 因本公司過失所致之人身傷亡; 11.7.2 詐欺或詐騙之不實陳述;或 11.7.3 其他依法規定不得排除之責任。 11.8 本公司之責任上限,無論是基於契約、侵權(包括過失)或其他任何原因所生,且無論是否與本條款或任何附帶條款相關,應以使用者於該責任發生前三個月內所支付之交易金額總額為上限。 11.9 如使用者所屬之州、省分或國家不允許限制或排除附帶或結果性損害責任,本條款所載之限制或排除條款,其部分或全部將因此不適用於使用者。  

12. 服務之暫停或中斷 12.1 於下述任何情形之一,本公司得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且使用者不得就此主張任何求償或賠償: 12.1.1 該暫停或中斷係為重置、更換、維持、更新或修復本服務之軟體或硬體設備。 12.1.2 本公司以其單獨之裁量,認定使用者使用本服務,已違反法律、本條款或其他要求。 12.1.3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本服務暫停、中斷,或無法正常運作。為避免疑義,不可抗力事件係指超出任何一方控制之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民兵或軍事政權行動、火災、罷工、停工或勞工爭議、傳染病、政府限制、戰爭、恐怖行動、暴動、地震、暴風雨、颱風、水災及電力及電腦資訊及通訊系統故障。 12.1.4 因第三人之行為,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行為,致本服務暫停、中斷或無法正常營運。 12.1.5 本公司於調查後,發現使用者提供錯誤的身分認證資訊。  

13. 智慧財產權 13.1 使用者同意並承認,就本服務相關或本服務所包含之智慧財產權,本條款之任何內容應不構成其權利、所有權或利益之授予,該等智慧財產權之所有權利均由本公司及其授權人所保留。

14. 契約之終止及修訂

14.1 使用者得隨時登錄網路停用本服務之LINE Pay帳戶,以終止本條款。於本條款終止時,本公司得取消任何尚未完成之交易。 14.2 使用者不得藉由關閉LINE Pay帳戶以規避任何調查。在本公司進行調查期間,如使用者關閉其LINE Pay帳戶,本公司得留置該使用者已給付之任何交易金額,以保護本公司、其母公司、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或第三人,使其免於法律請求、費用、罰金、罰款及其他責任之風險。即便在LINE Pay帳戶關閉後,使用者仍將繼續就與LINE Pay帳戶相關之所有義務負責。 14.3 使用者同意,本條款第11、13至16條,及其他依其性質應繼續有效之條款,在本條款終止後應繼續有效。 14.4 本公司得在其認為必要時,隨時修訂本條款,包括修正任何已公告或將公告之相關規定及政策。修訂後之本條款,應明確地公告於本服務之本網站及以本公司及使用者隨時同意之其他方式通知使用者,且應自公告及發送通知予使用者(以孰後至者為準)時起生效。使用者如在該等修訂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及/或本服務之任何部分,即表示使用者接受並同意受修訂後條款全文之拘束。如使用者不同意任何條款之修訂,本公司得終止使用者取得/使用本服務之權利,且除有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外,本公司不就使用者因該終止所生之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15. 與本公司之爭議 15.1 本公司之目標在於瞭解並回應使用者之疑慮。如本公司無法滿足使用者的需求,本公司將提供使用者中立且具成本效益、得以迅速解決爭議之方法。如使用者及本公司就本服務產生爭議,得透過本條款下述第16.11條規定向本公司提報該爭議。 15.2 使用者同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本條款所生或與本條款有關之任何請求或爭議,應依據中華民國仲裁法及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規則提付仲裁。仲裁程序應以中文於中華民國臺灣臺北市進行。仲裁判斷係終局確定且對本公司及使用者具有拘束力。本條款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本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使用者之解釋。 15.3 所有對本公司提出之請求,均應依本條款第15條解決。所有非依本第15條提出之請求,均應被視為未適當提出,且應被視為違反本條款。如任何一方未依本第15條提出請求,本公司得請求因該等未適當提出之請求所生之合理律師費用及成本(包括內部律師及法務),但以本公司已將該請求未適當提出之情事以書面通知使用者,且使用者未立即撤回請求為限。 15.4 如使用者依破產法令開始任何程序,或經他人依破產法令提起任何程序,本公司應有權請求執行本條款所生之所有合理的成本及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及費用)。 15.5 如使用者與一個或多個使用者或平台業者或商業夥伴有爭議,使用者應使本公司、本公司之母公司、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免於該爭議所生或與該爭議相關之任何種類及性質之請求、要求及(實際及結果性)損害。

16. 其他及一般條款 16.1 完整合意。使用者承認並瞭解,任何與使用者取得及使用本服務相關、但未於本條款規定之事項,應以刊登於本服務網站之(a)相關處理程序;(b)本服務之描述;及(c)本服務使用準則為準。為避免疑義,本政策應成為本條款之一部。 16.2 轉讓。本條款及本公司依本條款所負之權利及義務,得由本公司讓與、轉讓、變更當事人或處理,且將對本公司之繼受人及受讓人發生效力,使用者應進行所有為促進該讓與、轉讓、當事人變更或處理所需之一切必要行為。本條款及使用者依本條款所負之權利及義務,應專屬於使用者本身,且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使用者不得將任何該等權利及/或義務,授權、轉讓、轉授權或轉包予任何第三人。 16.3 電子訊息。使用者同意,透過本服務所交換並由本公司使用之電子訊息,應與書面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且在任何與該等電子訊息之爭議有關之訴訟、仲裁、調解或其他法定紛爭解決程序中,使用者不得主張該電子訊息不符合書面或已簽署文件之要件,亦不得主張該電子訊息應被視為無效或不存在。 16.4 可分割性。如本條款之任何條款或條文被認定為違法、無效、可撤銷或無法執行,本條款其餘條款之合法性、有效性及可執行性應不受影響,且本條款其餘條款應繼續完全有效。使用者同意,本公司得修訂本條款違法、無效、可撤銷或無法執行之部分,但該等修訂應在法律所許可之範圍內,反映本條款明示之真意。 16.5 本條款之翻譯。任何本條款之翻譯,係僅為便利使用者而作成,而非為修訂本條款之條文。如本條款之英文版與其他語言之版本有歧異,應以英文版為準。 16.6 第三人權利。任何非本條款當事人之人,不得行使本條款之任何約定。 16.7 非拋棄。本公司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於本條款下之任何權利,不應被視為該等權利之拋棄。 16.8 通知。除本條款另有規定外,本公司依本條款對使用者所為之任何通知: 16.8.1 應以書面及中文作成(但於本公司認為必要時,得以英文作成),且本公司得(i)於本公司之本網站上顯著處為通知公告,或(ii)其他本公司隨時決定之通知方式為之。 16.8.2 應在下述情形被視為已收受依本條款所為之有效通知,(a)若於本公司之本網站公告為之,為公告後之24小時; (b)若透過LINE訊息應用程式中使用者正式之訊息帳戶為之,於本公司發送訊息時;(c)如通知係以信件為之,於專人送達並投遞於相關住址時,或該信件投遞後兩(2)日;(d)如通知係以傳真為之,於傳送且收件人收受完整且可讀之複本時;及(e)以其他方式為之,於本公司公告或發送通知時。 16.9 如使用者未提供住址予本公司,本公司得於Line.me/pay網站上明顯處刊登通知訊息,以通知使用者,且使用者應定期瀏覽該網站以瞭解任何通知內容。 16.10 除本條款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應不受任何通知之拘束,除非該通知係由使用 者透過本公司網站(line.me/pay)或客戶爭議解決及申訴(客戶服務)網站(https://contact-cc.line.me/zh-hant/)向本公司提出。

16.11 本公司客戶爭議解決及申訴(客戶服務)資訊如下: 客服線上聯絡方式:https://contact-cc.line.me/zh-hant/ 客服電話:(02)6631-5166 客服電話服務時間:週一至週日,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六點 使用者得透過下述網址查詢本條款之過往版本:https://terms2.line.me/linepay_TW_TermsofUse_before_170303?lang=zh-Hant(如您係使用電腦以接近取得本服務),或 https://terms2.line.me/linepay_TW_TermsofUse_before_170303/sp?lang=zh-Hant(如您係使用行動裝置以接近取得本服務)。 本條款於西元2018年3月23日更新。